该通告由临沂市公安局、市畜牧办公室等六家单位联合发布,通告还明确指出,养犬人如违反此规定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责任编辑:sjz3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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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河景区6日起 全面禁止遛狗
本报临沂7月6日讯自2008年7月6日起,禁止在滨河景区道路、广场、滩地养犬、遛犬。
该通告由临沂市公安局、市畜牧办公室等六家单位联合发布,通告还明确指出,养犬人如违反此规定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 责任编辑:sjz311广告载入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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