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离失所的表象折射出社会中对于小动物的俯视态度。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认为,与国外把动物当作自己生活中平等的伙伴相比,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之下,一种将小动物,尤其是伴侣动物作为精神寄托的观念还没有普及。很多人观念中,狗可以用来看家护院的,猫则是捕鼠或者赏玩的。芦荻回忆起小动物保护协会申请建立时,管理部门甚至不清楚该组织究竟应该隶属于林业部还是农业部,也不明白什么是“伴侣动物”。“在大部分人的脑海中,这些动物与其说是宠物或伴侣动物,倒不如说是畜牲。”芦荻颇为伤感。
对于失去家园的小动物而言,可怕的不是流浪,而是被当作食物来源或者被虐杀。比如2006年引起全国网民公愤的虐猫事件。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女子王珏用高跟鞋踩死幼猫,并拍成视频在网络播放。另外,在中国广东和广西等地,民间一直有吃猫肉的饮食习惯。比如有道叫“龙虎斗”的菜就是将蛇肉和猫肉一起做成菜。
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至今还在和猫贩子斗争。会长芦荻举例说,一名曹姓猫贩子常年向广东地区输送猫作为食材。在他的手下,每天从上海、天津、湖南等地有6000只无辜的猫被集装箱运往广东,然后被屠宰。芦荻告诉《财经》记者,近日,上海的一些学生和佛教徒自发地组织起来,赶往南方停车场截留装满猫的集装箱车,跟猫贩子交涉,但被赶来的公安人员阻止。
芦荻说,公安人员的态度是:把猫运到广州是正常的经营。“有这种项目的经营吗?国内社会不是一直在提倡和谐吗?”芦荻对这种观点感到难以理解,更难以接受。
事实上,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反虐杀动物的法律条例。比如,意大利都灵市议会的一部法规规定,主人不能为了美观,截去宠物身体的任何一部分,包括割掉狗的尾巴等。意大利的动物保护法规规定,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入狱一年或罚款1万欧元。而在德国议会通过的《动物保护法》里,伤害动物将处以罚款,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弃犬者需缴约折合人民币23万元的巨额罚款,严重虐待犬只者最高可判两年有期徒刑。
中国台湾地区已经颁布相关保护条例:“未基于动物之需要实施医疗,宰杀非肉用动物可处2000元(新台币,下同)至1万元罚款;弃养动物可处2万元以上,10万元以下的罚款”。
目前,中国虽然已出台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但基本立足于保护野生和珍稀动物,对于更广范围内的保护动物以及反对虐杀的相关法律尚存空白。为此,芦荻和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会员一直为此奔走呼吁。“每年三月份两会期间,我们会到处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希望他们能够在会上提出议案,为动物立法。”
就在和记者的交谈中,芦荻收到了上海发来的传真:保护流浪猫的学生们刚刚拦下了一辆装有800只猫的集装箱车。
“相对于人类,动物是一个弱势群体。希望人们能意识到,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”,芦荻感叹道。
责任编辑:sjz3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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