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鸽活动是国家体育总局正式批准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之一。近几年来,我国信鸽事业蓬勃发展,全国信鸽协会有30多万会员,信鸽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。鸽子飞翔姿态虽然优雅,然而,鸽主与邻居、物业之间关于饲养鸽子而带来的矛盾时常见诸报端。近日,西宁市东方家园一位鸽主就与小区物业发生了矛盾。
买房时就准备搭鸽棚
西宁市民马玉林家住东方家园。马先生养鸽近十年,对鸽子有深厚的感情。他是西宁市信鸽协会成员,参加各类信鸽竞翔比赛数十次,并多次获得优异名次。当初,在购买东方家园住房时,马先生就养鸽问题特意与开发商———青海新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商,要求在自家的户外平台上搭建鸽棚,当时售房员满口答应,马先生获得明确答复后购置了住房。然而,等他买好了鸽棚建材准备搭建时,却遇到了小区的物业———西宁新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阻拦。物业方面认为,马先生在平台私自搭建鸽棚的行为违反了住户手册相关规定,不准搭建;马先生认为,当初开发商明明答应了自己的要求,为何现在不准?在马先生与物业的谈判陷入僵局后,他们又去了总公司协商,依然没有达成一致。
由于马先生2008年有多项信鸽参赛活动,为赶时间,他只好先搭建鸽棚作相关准备。物业方面得知情况后于2008年1月16日将一份通知书送到马先生家中,认为马先生的行为已影响到各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和谐、舒适、安全、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,要求马先生在7日内拆除鸽棚,处理家禽,否则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各业主的共同利益。
“我为什么不能在自家的地方养鸽子?”
新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,马先生违反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规定中的两条:一、第四条规定,严禁在顶层天台加建任何未经许可之建筑,违者将予以拆除;二、第六条规定,禁止饲养家禽。物业公司办公室王主任认为,住户虽然有天台的使用权,但它属于公共面积,马先生私自搭建鸽棚破坏了楼房的整体设计。当初是一个售房员为了个人利益口头答应的,并不代表公司的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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